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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科实训中心起重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层9-10号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简要技术需求:1、起重量:10t;2、跨度:7.8m;3、起升高度:5m等;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询价通知书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根据明财购[2021]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询价通知书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层9-10号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文件发送事宜。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并登记报名,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层9-10号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7层9-10号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